当前位置:首页> 工作通知

2022全国农商互联暨乡村振兴产销对接大会直播助农产品征集的通知

文章来源: 文章类型: 内容分类:


各有关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,进一步拓宽农商互联农产品销售渠道,打造农产品品牌效应和消费新场景,2022全国农商互联暨乡村振兴产销对接大会(以下简称大会)期间,组委会将组织开展直播助农活动。

  届时,将邀请电视台知名主持人和优秀带货主播在央媒、短视频平台、电商平台等渠道进行直播带货及宣传推介。现面向大会组团单位、地方政府部门、参展企业征集直播带货活动产品和店铺。

  一、活动时间

  2022年12月2—4日

  二、活动目的

  挖掘大会现场富有特色的原产地农产品,打造全国农商互联大会最受欢迎、极富地域特色的品牌产品,带动更多农产品走出产地,助力农民增收,服务乡村振兴。

  三、活动方式

  活动以线上直播与线下展示展销相结合。现场设立直播间,邀请地方负责人、企业与主持人共话乡村振兴,各支持媒体渠道开展同步直播,同时安排主播现场进行不间断巡馆直播。

  四、活动对象

  具有直播带货和宣传推介需求的地方政府、全国农商互联大会参展企业,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并享受特殊优惠政策。

  五、活动内容

  (一)优质农特产品直播带货。邀请优秀主播对参展团组及展商的产品推广销售,通过本次活动的支持媒体及电商直播平台,扩大产品品牌影响力。

  (二)“我为家乡代言”直播间访谈。以对话形式邀请地方政府负责人走进直播间,宣传推广地域特色产业、品牌产品和文旅资源,讲述家乡农产品背后的故事,助力农产品上行。

  (三)主播带你云逛馆。为更好地展示特色展品,让更多无法到场的广大客商参与互动,邀请主播巡馆直播,挖掘各地“宝藏”美食和优质货源。

  直播渠道:新华社现场云、中国网生活、网++、湖北广电长江云、云上垄上、抖音平台、微信视频号等。

  六、报名条件

  参与直播带货的产品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  (一)产品范围包括大会参展产品,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推介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品牌产品、“三品一标”等国家级认证的农副产品。除大会参展展品外,其他农副产品需有地方主管部门的推荐信。

  (二)农产品生产企业、合作社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营业执照、开户许可证,且产权清晰、管理有序、资信良好;加工类企业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合规手续;

  (三)在主流电商平台拥有网店,可提供相关产品链接,具有完善的物流与售后服务体系。

  七、活动流程

  (一)活动报名。请参与直播带货的组团单位、供应商企业扫描下方二维码,填写相关产品信息并提交。参与“我为家乡代言”直播间访谈的政府有关部门及机构,请直接联系组委会。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下午5点前

  (二)产品遴选。组委会组织直播带货机构对申报产品开展审核遴选。

  (三)产品对接。对于遴选合格的产品,直播带货机构与产品供应商就合作意向、产品信息等进行沟通对接。

  (四)直播带货。在双方自愿合作、双向选择的前提下,直播带货机构将把产品推送至相关主播,开展直播带货。

  八、活动报名

  请感兴趣的企业,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。

  九、支持单位

  中国网、江苏电视台、浙江经视、湖北广播电视台垄上频道、湖北农村广播、杭州电视台、江苏省电子商务协会直播专委会、扬州广电盛亮电商发展有限公司。

  直播助农活动咨询:

  辛喆生 010-51190867 15600055160

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

2022年11月4日
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
1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
2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 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 法律责任。